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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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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天柱县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含涉密信息及不宜公开内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正中街18号,联系电话:0855—7882752,邮政编码:5566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

聚焦群众需求和县域发展重点,健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和责任主体,推动主动公开从“应公开、尽公开”向“优公开、精公开”转变。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0余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800余条,政务新媒体发布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时限、规范答复格式,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答复精准度和及时性。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8件、商业企业申请6件;上年结转办理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经分类办理,予以公开26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8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8件,不予处理2件,其他处理2件。办结率、按时答复率均达100%。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0件,维持结果7件,结果纠正3件;政府信息公开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规范

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责任、细化审查流程,重点排查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个人隐私信息,全年累计开展保密审查3800余次,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常态化开展信息排查整改,全年清理无效链接、错别字、过时信息1100余条,持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监督保障不断强化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培训工作人员40余人次,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4

行政强制

1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4.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6

0

0

0

0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6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6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3

0

0

1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202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政策解读的针对性、通俗性仍需加强,未能充分结合群众关切拆解政策要点;二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基层经办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保密审查、答复规范的把握不够精准;三是互动回应质效有待优化,政民互动的主动性不足,对群众咨询、意见建议的回应不够及时,未能充分发挥公开促互动、促服务的作用。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将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补齐差距,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提质、再增效。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细化公开清单,聚焦民生保障、营商环境、重大项目等群众关切,推动信息公开更精准、更全面,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增加短视频、情景演示等通俗化解读内容,提升政策传播效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经办人员报备和交接制度,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搭建工作交流平台,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筑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三是提升互动回应质效,健全政民互动机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回应及时性和精准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持续增强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规范信息处理费收取管理,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相关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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