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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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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各级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2条:

1.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条,其中:工作动态简报信息类4条,规范性文件0条。

2.按相关文件要求公开信息3条,其中: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按程序公开《关于天柱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第二次)》《天柱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关于天柱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在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策类信息21条;在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天柱县2023年“美丽乡村”建项目(三期)》《天柱县2023年“美丽乡村”建项目(四期)》《天柱县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品目二补充征集》《天柱县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二次》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4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审三校”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局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等,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依规公开。

全年未发生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到相关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常规信息公开工作能顺利完成,因很多财政数据涉及保密,工作动态信息仅报送了3条,报送的信息质量不高,得到省州采用的很少,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我们发现公开的信息较为单一,主要以工作动态为主,而财政数据等实质性内容较少。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写作水平,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提高信息采用率,加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探索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新渠道,创新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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