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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联山街道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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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山街道自2019年11月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联山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从推行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立足职能、扎实创新。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联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天柱县联山街道惠民社区余杭路,邮编:556000,电话:0855—3850366)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23年,联山街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在天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信息54条;二是在联山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信息350条;三是在公示栏公开工作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联山街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联山街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1名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

联山街道多举措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街道、村(社区)均建设永久性公示栏;二是依托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网格建立QQ群、微信群,建设信息公开新渠道;三是定期更新“五彩联山”微信公众号。通过在信息公开平台开展内容更新、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工作,有效推进了联山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五)监督保障

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由主任为组长、政务服务分管班子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村级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不足,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在公开的形式上还不够规范;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有待创新。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村级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平台载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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