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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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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622条。其中:天柱要闻449条、领导活动212条、部门动态603条和乡镇动态460条,通知公告474条,专题专栏信息10余条,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414条。加强网站基础信息维护,完善17个乡镇(街道)和26个县直部门网站单位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依法依规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管理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累计发布政策文件8件、开展政策解读8件、通知公告474条,为群众了解教育医疗、城镇建设、招聘考试提供了便利。主动开展互动交流回应广大群众关心关切,不断优化“县长信箱”等互动沟通栏目的政民互动功能,开展网上关于防范电信诈骗问卷调查,累计办结群众政务咨询69件,开展民意征集6次,县长书记信箱办结38件。通过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政民联动,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渠道,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2条,通过“天柱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均为网络申请,已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开展外链死链问题、泄漏个人信息问题排查和表述错误整改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数据库进行全面排查,组织有关人员通过人工方式进行复查,共排查政府网站信息10000余条,排查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理。严格把关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归档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推进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及时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等方面建设,购买网站系统监测服务,第三方技术公司对网站开展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及时整改。严把政务新媒体开设关,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加强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通报。

(五)监督保障方面。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展自查,并对第三方评估和日常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照考核指标认真梳理政务公开各项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5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程度不够,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布。二是部分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公众无法获取政府最新的工作信息。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程序、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确保政府工作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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