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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高酿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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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酿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高酿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天柱县高酿镇新民街,邮编:556609,电话:0855-7742112)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高酿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一)主动公开。2022年,高酿镇人民政府结合工作职责,按照《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政府院内设置政务公开栏,每周进行更新,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栏,每月进行更新,同时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2022年接到群众来电查询信息200余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高酿镇人民政府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酿镇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利用传统信息公开平台,如政务公开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二是积极搭载新平台,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拓展微信公众号、APP、电子触摸屏、媒体报刊等新媒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群众能快捷、方便查询政府公开的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性。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站股室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主要由党政办负责。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的)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刚刚起步,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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