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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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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天柱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天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zhu.gov.cn/zfxxgk/zfxxgknb/2021n01/)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正中街18号,邮编:556600,电话:0855-788275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柱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办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抓好信息采编、新闻报道作用,大力宣传我县党代会、两会、党史学习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保等工作动态,大力宣传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的新亮点、新举措。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公开各类信息4703条(其中:政务要闻、部门动态和乡镇动态1943条,视频新闻1470条,通知公告650条,在线服务信息105条,互动沟通信息85条,专题专栏信息400条,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50条)。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型媒体平台宣传推广人文天柱形象,今年来,“天柱政务”新浪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00余条。“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400余条(其中原创信息80条)。

(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天柱县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县级网站申请4件,信件申请0件。全县收到的依申请件全部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0件。天柱县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的情况。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产生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修改完善《天柱县信息发布制度》《天柱县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天柱县回应关切制度》《天柱县公众参与管理办法》《天柱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天柱县会议公开制度》《天柱县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天柱县网民留言(政民互动)工作制度》《天柱县公开事项清单目录规范动态管理办法》和《天柱县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范围、保密审查、公开程序、公开渠道、民意汇集、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制度建设,并按照制度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开展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二是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页面,集中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标准规范清单所涉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基本功能。根据省、州对于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县政府选择有实力的第三方公司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新设计改版。并于9月初开通运行。新改版的政府网站重点突出惠民利企的政策、政民互动及网上办事等栏目的建设,新增涉农补贴、养老服务等42个栏目,合并相关类似数据20余条,优化了政民互动、网上办事及站内搜索等栏目功能。2020年1月—12月份,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共收到网民留言91条,其中县长信箱33条,书记县长直通交流台58条,已全部办理回复,办结率100%。全年开展网上调查3个,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更新内容20余条。让百姓切实体会到政府网站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进步了政府服务水平。全年共发布政府公报4期,每期500份,免费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五)监督保障。为使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在党委、政府换届后第一时间调整天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权责清单、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重大项目、财政预决算等重点公开事项责任分解,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及时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4

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5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相关文件的解读材料仅是政策文件的复制粘贴,起不到解读效果,并且未运用问答式、数字化、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解读;二是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对于信息宣传、政府网站栏目更新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不是核心工作,没有重点去抓。导致部门、乡镇的相关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长期未更新。三是是网络舆情把握不准,部分部门或乡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错误的政治言论不能清楚辨认,上传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未经严格审核就进行发布。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在解读材料上下功夫,要采取问答式、数字化、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解读一次政策。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提升责任意识。定期组织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及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我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各项栏目信息进行检查,对于未及时更新或不更新的县直部门、乡镇在我县政务公开群内进行通报,通报无果的直接与该部门、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联系,强调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引起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对信息报送,政府网站栏目更新的重视。三是主动邀请县网信办、保密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为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从事信息宣传的工作人员开展以网络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保密工作等为主题的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从源头上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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