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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酿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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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酿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我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高酿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天柱县高酿镇新民街,邮编:556609,电话:0855-7742112)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高酿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一)主动公开。2021年,高酿镇人民政府结合工作职责,按照《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政府院内设置政务公开栏,每周进行更新,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栏,每月进行更新,同时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2021年接到群众来电查询信息200余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信息32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高酿镇人民政府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酿镇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四)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利用传统信息公开平台,如政务公开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二是积极搭载新平台,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拓展微信公众号、APP、电子触摸屏、媒体报刊等新媒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群众能快捷、方便查询政府公开的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性。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站股室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主要由党政办负责。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村级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不足,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在公开的形式上还不够规范;二是在主要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内容少,有出现不及时更新的情况。

下一步高酿镇将继续加强村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平台载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及时更新信息,满足群众的需求,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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