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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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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天柱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天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ianzhu.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0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正中街18号,邮编:556600,电话:0855-788275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柱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0年,我县通过天柱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064条,其中动态信息2090条,规范性文件及解读24条,概况类信息1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类信息4条,行政权力清单1条,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13条,其他信息4931条。微信订阅号680条,微博1280条。

(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天柱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县级网站申请2件,信件申请1件。全县收到的依申请件全部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0件。天柱县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的情况。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产生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修改完善《天柱县信息发布制度》《天柱县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天柱县回应关切制度》《天柱县公众参与管理办法》《天柱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天柱县会议公开制度》《天柱县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天柱县网民留言(政民互动)工作制度》《天柱县公开事项清单目录规范动态管理办法》和《天柱县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范围、保密审查、公开程序、公开渠道、民意汇集、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制度建设,并按照制度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开展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二是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页面,集中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标准规范清单所涉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完善了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型媒体平台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便捷性。全年共发布政府公报3期,每期500份,免费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五)监督保障。为使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年初本县调整天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权责清单、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重大项目、财政预决算等重点公开事项责任分解,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及时进行公开。2020年,天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并邀请相关利益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重大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39

1277

62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4

919

10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6

3926

4708

行政强制

4

19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4

41083.7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2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2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收费要求与新条例要求不一致,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不规范,缺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二是相关文件的解读材料仅是政策文件的复制粘贴,起不到解读效果,并且未运用问答式、数字化、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解读;三是未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是部分乡镇和部门政务公开专栏工作动态栏目更新不及时。针对以上问题,一是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明确专人将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修改完善,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条例,认真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作出答复。二是在解读材料上下功夫,要采取问答式、数字化、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解读一次政策。三是及时修改完善并更新天柱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是建立了天柱县政务公开工作群,将全县17个乡镇(街道)、28个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拉进该群,安排专人及时提醒大家更新相关栏目的信息,避免再次出现动态信息更新不及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 117件,政协提案8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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