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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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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柱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报。本报告由天柱县公安局办公室围绕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进行编制。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柱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擎天路天柱县公安局;邮编:556600;联系电话:0855-7521320,邮箱:tzxgajbgs@163.com

2020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以及全国、全省、全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为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一项重要工作,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紧紧围绕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安管理,立足我县公安实际,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移动新媒体,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及时公开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现将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网站维护等职责,并由专人负责推进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制定完善了《天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天柱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天柱县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县局治安、交警、禁毒、出入境、国保等部门及时做好日常主动公开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加强网评员建设,及时引导处置网络舆情,发布公安工作、辟谣等信息,最大限度地传递公安正能量,特别是今年我局搭建抖音短视频宣传平台,扩宽宣传渠道,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和形象塑造的工作能力,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天柱县公安局在各类主流媒体主动公开信息429条,在中央级媒体发表宣传公安工作作品3条,省级媒体76条,州级媒体24条,本局媒体推送38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1

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1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6

-151

105

行政强制

251

-147

10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宣传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理解不够。对政务公开的范围、规定、形式等方面内容了解掌握不清,把握不到位,在实际落实上还于政务公开要求有差距;二是政务公开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工作目前还在探索阶段,对政务公开系统化操作不熟练,对每个模块需公开的内容掌握不清,导致公开信息还不够及时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期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领会政务公开要点,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工作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促业务人员及时、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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