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及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20年天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同时刊登在天柱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制度: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林业发展和现代林业建设为主题,以年度目标任务、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难点为重点,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并指定局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从而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了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了《天柱县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天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天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天柱县林业局信息发布协调办法》《天柱县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平台建设: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平台,但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级部门网站,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畅通互动。
(三)主动公开:结合我局工作职责,2020年度,一是在正规网站、报刊、政务公开栏等各类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条;二是及时公开、更新林业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法规信息、机构职能信息、行政许可、服务内容、政府采购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4 |
4 |
4 |
规范性文件 |
524 |
524 |
52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212 |
6318 |
631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 |
466 |
49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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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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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4 |
0 |
6 |
0 |
0 |
0 |
3 |
3 |
1 |
0 |
0 |
2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是对《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多样化。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形式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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