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号: | 000014349/2025-879159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文 号: | 天府办函〔2025〕10号 | 发布时间: | 2025-06-27 16:23 |
发布机构: |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完成。未能按时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编制与送审工作的,决策承办单位需于《目录》计划完成期限届满前15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书面说明未能按时完成承办事项的理由和依据。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方面等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目录》中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承办单位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书面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调整。
五、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编制与执行等全过程形成的档案管理。
附件:天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附 件:
天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 单位 |
拟决策 时限 |
1 |
凤城街道增设中山社区 工作方案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核 集体讨论决定 |
凤城街道办事处 |
2025年7月 |
2 |
县城污水处理厂网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核 集体讨论决定 |
天柱县水务局 |
2025年7月 |
3 |
县城新城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核 集体讨论决定 |
天柱县水务局 |
2025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