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363863 | 公开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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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个中国医师节表扬政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展开,该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对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具体解读如下:
一、表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
(二)在医学研究、教育中开拓创新,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做出显著贡献;
(三)遇有突发事件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努力工作;
(五)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表扬目的2025年8月19日是第八个“中国医师节”。长期以来,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决策部署,积极投身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展示新时代医疗卫生工作者精神风貌、意志品质、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
三、表扬方式为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务工作者崇高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第八个“中国医师节”来临之际,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师、护士、乡村医生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