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号: 000014349/2024-1467486 成文日期: 2024-01-08
文 号: 天府办发〔2024〕1 号 发布时间: 2024-01-08 10:23
发布机构: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柱县重晶石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8 10:23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 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重晶石产业发展工作领 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天柱县重晶石产业发展工作领 导小组,其成员人员如下。 

组  长:赵明波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长燕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蒋大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顾启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曾宪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佐龙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杨政松 县财政局局长 

       龙云辉 县人社局局长 

       徐东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英广 县应急局局长 

       宋  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仁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智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勇 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主任 

       谭  睿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田景池 县投促局局长 

       张玉琴 县税务局局长 

       刘  俊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江河廷 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龙周海 邦洞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佐灵 坪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江河廷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刻制 相关印章。明确抽调县工信和商务局 2 人、县财政局 1 人、县自然资源局 1 人、县交警大队 1 人、县税务局 1 人到天柱县重晶石 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抽调期间工资、福利、绩效 考核奖或年终奖、职务晋升等由原单位负责。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