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柱县重晶石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有关领导代管相关工作的通知
3.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巧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4.县人民政府关于欧晓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5.天柱县人民政府 天柱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扬天柱县2023年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6.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柱县重晶石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府办发〔2024〕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 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重晶石产业发展工作领 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天柱县重晶石产业发展工作领 导小组,其成员人员如下。
组 长:赵明波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长燕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蒋大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顾启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曾宪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佐龙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杨政松 县财政局局长
龙云辉 县人社局局长
徐东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英广 县应急局局长
宋 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仁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智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勇 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主任
谭 睿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田景池 县投促局局长
张玉琴 县税务局局长
刘 俊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江河廷 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龙周海 邦洞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佐灵 坪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江河廷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刻制 相关印章。明确抽调县工信和商务局 2 人、县财政局 1 人、县自然资源局 1 人、县交警大队 1 人、县税务局 1 人到天柱县重晶石 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抽调期间工资、福利、绩效 考核奖或年终奖、职务晋升等由原单位负责。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8 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巧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天府任〔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4年1月29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56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
杨巧云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政辉同志任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杨规跃同志任县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崧同志任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可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晋湘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陶绍深同志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国涛同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有关领导代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天府办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由县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代管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韦卫敏同志代管司法、法治、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代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动办;代联系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县武警中队。履行代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负责代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县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分工事项不变。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欧晓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天府任〔2024〕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4年2月18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57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
欧晓玲同志任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杨红同志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天柱县人民政府 天柱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扬天柱县2023年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天府发〔2024〕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在 2023 年度征兵工作中,我县严格执行上级的征集命令和各项征兵政策规定,在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征兵“五率”考评为牵引、以兵员质量为核心,狠抓征兵工作中的廉洁纪律和体检政考关,为部队输送了合格兵员。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一、先进单位(6 个)
联山街道办事处
高酿镇人民政府
蓝田镇人民政府
坪地镇人民政府
天柱县人民医院
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
二、先进个人(11 人)
高酿镇武装部部长杨壁光
蓝田镇武装部部长王颖
地湖乡武装部部长袁仁鹏
联山街道武装部干事彭恩权
白市镇卫生院护士龙小倩
凤城派出所综合室主任张晓梨
县人民医院医师杨春燕
县人民医院医师吴礼忠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谌洪厚
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唐小华
廉洁征兵监督员龙先宏
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年度的征兵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各单位和全体征兵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全力做好征兵工作,努力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天柱县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武装部
2024年2月28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了部分调整,现在通知如下:
沈付伟同志负责定点帮扶工作,协助韦卫敏同志抓文化、旅游工作,协助王建元同志抓乡村振兴工作。
其他同志分工不变。
附件: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赵明波同志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粮食方面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杨长燕同志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高质量发展、发展改革、新型城镇化、金融保险、税务、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放管服改革、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外事、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经济运行调度、物价、能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军民融合等方面工作,协助县长负责财政、审计、粮食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能源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资公司、县擎天公司、县工投公司、县旅发公司、县农投公司(县扶开公司)、县天林公司、县担保公司、县行政学校。协助赵明波同志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县老年大学、县委编办、县档案馆、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国人民银行天柱县支行、县银保监管组、金融机构驻天柱县分支机构以及其他银行、驻县各证券及保险公司、省储备粮天柱直属库。
蒋大伍同志 负责新型工业化、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商务、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管理、不动产登记、重晶石产业发展、对外开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非公有制经济、电子商务、大数据、煤电油运调度保障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投资促进局。
联系县工商联、天柱供电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中石化天柱分公司、县盐业公司、县物资公司。
邓伟文同志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蒋大伍同志抓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建设相关工作,协助王建元同志抓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王 俐同志 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协助杨长燕同志抓发改、四化基金申报、高质量考核和金融相关工作;协助王建元同志抓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沈付伟同志 负责定点帮扶工作,协助韦卫敏同志抓文化、旅游工作,协助王建元同志抓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龙 林同志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交通战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民族宗教、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等方面工作,协助杨长燕同志负责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县生态移民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县委统战部、住房公积金天柱管理部、中国邮政天柱县分公司、天柱汽车站、天柱公路管理段。
韦卫敏同志 负责教育、科技、旅游产业化、文化、体育、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民政、残疾人等方面工作,代管司法、法治、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和代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教育和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代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动办。
联系县委宣传部、州生态环境局天柱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县残联、县科协、县史志办、县广电网络公司、县新华书店,代联系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县武警中队。
王建元同志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妇女儿童、县志、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农村改革、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东西部协作、水务、林业及林下经济、供销合作、烤烟生产、气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林工商公司。
联系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天柱水文巡测中心、州水投天柱公司。
曾宪华同志 在县长领导下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承担联系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和信访维稳工作。
为保证县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严格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的前提下,实行分工合作岗位“结对子”工作模式,在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管其分管和联系工作,相互帮助,互相补缺。具体安排是:
蒋大伍—龙 林,结对分管各自工作。
韦卫敏—王建元,结对分管各自工作。
赵明波同志出差期间,由杨长燕同志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