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4期

发布时间: 2024-10-28 11:37 字体:[]

目录

1.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士楷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2.县人民政府关于杨维钧同志任职的通知

3.县人民政府关于云辉同志挂职的通知

4.县人民政府关于谭德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5.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凌同志任职的通知

6.县人民政府关于赵彬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7.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8.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士楷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天府任〔2023〕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2023年9月25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45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

吴士楷同志正式任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冰同志正式任县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所长;

谭自彬同志正式任县公安局注溪派出所所长;

李昌黔同志正式任县公安局坪地派出所所长;

杨再运同志正式任县公安局地湖派出所所长;

杨宏波同志正式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吴就润同志正式任县森林公安局邦洞派出所所长;

舒丹同志正式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梁均同志正式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杨玲玲同志正式任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士楷、杨冰、谭自彬、李昌黔、杨再运、杨宏波、吴就润7位同志正式任职时间从2022年7月起计算,舒丹、梁均、杨玲玲3位同志正式任职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杨维钧同志任职的通知

天府任〔202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9月25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45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杨维钧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云辉同志挂职的通知

天府任〔2023〕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9月25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45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

云辉同志挂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或中途调整,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谭德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天府任〔2023〕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10月27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47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

谭德州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

杨栋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杨雪翎同志任县文物局局长;

杨仁智同志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免去吴婵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申春文同志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凌同志任职的通知

天府任〔2023〕20号

天柱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推荐杨凌同志任天柱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赵彬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天府任〔2023〕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27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49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

赵彬成同志任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刘芳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迪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吴经韬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吴永久同志任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欧阳大龙同志任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吴凡同志任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县油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张志超同志任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县油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天府任〔2023〕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12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51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

李红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江河廷同志任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仁炯同志任县文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县文物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

天府办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消费者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天柱县行政辖区内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合理布局是指根据天柱县的人口、交通、经济水平、卷烟消费等情况,对零售点的设置进行规划布局。

第五条  天柱县零售点合理布局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等原则。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单元格是指以主要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主要道路、行政村、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自然分割形成的平面区域为基础,按照相对独立、便于管理的标准划分的若干市场单元网格。

第二章  合理容量测算及单元格划分

第七条  按照供需平衡原则,保持零售点设置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综合天柱县零售点设置现状、卷烟零售业务收益、烟草制品供给、卷烟市场需求、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根据地方政府及烟草部门相关官方数据,运用市场容纳能力模型测算辖区零售点合理容量。

年度零售点数量达到该年测算零售点数量上限后,不再增设零售点,但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相关情况变化,每年对天柱县零售点合理容量进行测算,测算结果作为该年度零售点设置总量上限,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第八条  根据区域分割,将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单元格。天柱县域内按街道、乡镇划分一级单元格。一级单元格内,按社区、行政村划分二级单元格。二级单元格内,按道路、小区、集贸市场、自然村、商圈、路段等划分三级单元格。

第九条 天柱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单元格内常住人口数量、持证率、证均覆盖人口数量、卷烟供给、消费需求、已有零售点等指标,测算各级单元格零售点合理容量,将年度零售点设置总量逐级进行分解,细化至三级单元格,作为各级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布。

零售点数量达到设置数量上限的单元格,不再增设零售点,但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章  合理布局的模式和标准

第十条  在各三级单元格内,分类划分禁入、特殊和一般区域,分别采取不同的零售点布局模式。

(一)禁入区域,指不予设置零售点的区域,包括:

1.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边; 

2.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内部;

3.商用办公、民用住宅等楼宇非公共楼层;

4.政府公告拆迁或征用的区域;

5.写字楼、楼堂会所或车库改商的店铺;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政府、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经营烟草制品的其他区域。

(二)特殊区域,指相对独立、封闭的区域。该类区域采用数量上限的模式设置零售点,部分不受间距限制,但应符合所在三级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要求。

1.各街道农贸市场内可设4个零售点,各乡镇农贸市场内可设2个零售点,且各零售点毗邻距离达到30米以上。

2.天柱县汽车站、联营汽车站内分别设置2个零售点。

3.新建大中型工程工地内部工作人员200人以上,且距离周边最近零售点一公里以上的工地可设置1个零售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结合工程工期设定。

4.企业、工厂、矿区等内部工作人员在200人以上,可设置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

(三)一般区域,指除禁入、特殊区域以外的区域。该类区域采取数量上限、间距限制并行的模式设置零售点,即同时符合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和间距限制要求的,方可设置零售点。间距标准综合考量各区域零售点分布、消费购买便利及避免恶性竞争等因素确定。(间距标准详见附件1)

1.繁华路段是指烟草制品需求(消费)旺盛、流动人口密集、商业集中的繁华路段。主要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临街集中连片经营具有双向车道通行的街区;零售点数量低于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且步行通道距离50米以上,可设置一个零售点。

2.一般路段是指烟草制品需求(消费)较大,流动人口较多区域。主要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车道单向通行临街或以摩托车、自行车、步行等方式通行的巷道、人口较为集中的赶集地两侧街道;零售点数量低于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且步行通道距离80米以上,可设置一个零售点。

3.偏远路段是指烟草制品有一定需求(消费),流动人口较稀疏路段,主要包括:除繁华路段,一般路段以外的路段。零售点数量低于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且步行通道距离100米以上,可设置一个零售点。

4.居民小区采取总量和距离双控制的模式进行布局,按照居民小区常住人口每200户且相邻零售点通道步行距离40米以上,可设置1个零售点,零售点设置不含小区外临街公路、街道门面,规划居民小区常住人口户数以小区物业提供的数据为准,有效期一年。

5.自然村采取总量和距离双控制的模式进行布局,自然村按照常住人口每100户以上且相邻零售点通道步行距离100米以上可设置1个零售点。自然村常住人口户数以政府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条  符合以下情形,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注销或歇业,同时按原经营地址重新申领许可证的,不受所在单元格间距限制,但申请经营地址位于第十条规定的禁入区域或具有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一)因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

(二)企业类型改变的;

(三)企业内部转制改变经营主体的;

(四)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改变经营主体的;

(五)经营主体为自然人,因自然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同时在原经营地址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六)法院判决、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分立、合并等原因改变经营主体的;

(七)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所在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和间距限制,但申请经营地址位于第十条规定的禁入区域或具有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一)因经营地址变化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1.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申请变更到天柱县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2.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边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积极配合烟草部门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清理整治工作,申请变更到天柱县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二)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可设置1个零售点;

(三)集餐饮、住宿、娱乐为一体的三星级以上且有单独卷烟展示区1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酒店,可设置1个零售点;

(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符合国家重点优抚政策的扶持对象(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书),首次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确因生活困难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首次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受所在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限制,但间距要求可放宽至原标准的80%。

(一)残疾人,凭残疾证等证明材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自主经营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县范围内申请的;

(二)退役军人(凭退伍军人证件等证明);

(三)低保户(凭低保证等证明)。

依据本条规定办理的许可证仅限本人经营,如将持证主体在家庭共同经营成员之间变更的,提出变更申请的新主体符合第十三条上述情形之规定,可以直接变更;提出变更申请的新主体为上述情形以外的,需达到该单元格内一般申请主体的办证要求。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申请主体资格方面

1.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4.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5.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经营,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6.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又或以特许、吸纳加盟店等其他外商再投资形式变相经营的,但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7.未取得营业执照的。

(二)经营场所条件方面

1.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2.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3.经营场所存放化工燃料、化肥农药、医药废物、重金属废物、油漆胶水、烟花爆竹、有机溶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挥发造成烟草制品污染的物质或者从事相关经营,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

4.未形成相对独立的对外展卖实际商品的场所,或不具备对外经营烟草制品的陈列、展卖等基本设施和必要条件的;

5.同一经营场所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还在有效期内的;

6.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经营场所内部(如:以未成年人为培训对象的各种培训机构、室内游乐场所,未成年人托育机构等)。

7.城乡自建房不符合《贵州省城乡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和租住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办发〔2023〕16号)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要求的(如该办法修订,按新修订执行);

8.住改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三)经营业态模式方面

1.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2.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的;

3.不能有效识别未成年人,无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制品的无人超市、无人商店等;

4.主营业务为五金建材、建筑装潢、美容美发、按摩推拿、药妆医械、文化体育、音像制品、家电家具、通信器材、金融证券、仪器仪表、金银珠宝、修理修配、寄递配送、洗涤护理、服装制售、中介劳服、寄卖典当、汽车租赁、图文印刷、机耕农具鱼食渔具、饲料店、宠物店、早餐饮食、生鲜冷饮、小型宾馆、KTV、酒吧、网吧、台球室、棋牌室等专业性较强,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设置零售点的情形。

第四章  布局规划及办理的公开

第十五条  天柱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市场变化等情况,每年对市场单元格划分及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的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一)调整内容及生效时间定于每年的1月31日,调整情况于生效前1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

(二)调整情况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通过天柱县烟草局办公场所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除落实日常行政公示有关要求外,天柱县烟草专卖局每年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或天柱县烟草局办公场所公示栏等对外渠道,公示各级单元格的可增设零售点数量、准予新办许可结果明细、本年末零售点数量,以及本年注销、歇业、收回许可证数量等情况(附件2)。  

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办理注销、歇业及新办的,应专门备注说明。

第十七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中“以上”“以内”均包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规定中“二十日”“十日”均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条  本规定中“与住所相独立”是指经营场所与住所之间使用砖墙、钢筋混凝土墙或木结构等材料完全隔离除出入口外无其它通道且消费者进出无限制的区域。

不能将经营、仓储区域完全隔离的,如:前后、左右、上下与门相通的隔间、阁楼、仓库等,均视其为经营场所。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中“固定经营场所”是指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并且应为使用砖、木、钢结构等材料筑成的独立且不可移动的场所,具备经营烟草制品相适应的商品展卖和存储条件;固定经营场所不包括临时建筑、流动性或季节性摊点、集装箱、车库、地下室、停车场内、储藏室等场所。

营业执照地址涵盖地域范围较广,或一份营业执照对应多个经营场所的,由天柱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具体经营地址。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等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学校。

幼儿园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认定的幼儿园。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是指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出通道(包括非常规通行的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口向外延伸步行最短距离(符合交通安全法规前提下)50米及直线距离30米以内的经营场所,但直线距离小于30米,同时步行最短距离超出100米的除外。

距离测量起点与终点为中小学校、幼儿园进出通道口中心点与经营场所进出口中心点。中小学校、幼儿园或经营场所有两个及以上进出通道口的,以两者间距最近的进出通道口中心点为测量基点。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中的“间距”是指拟申请零售点与相距最近的持证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其起点与终点为拟申请零售点进出通道口中心点与持证零售点经营场所进出口中心点。申请人经营场所有多个出入口的,以其与相距最近的持证零售点距离最短的出入口为准进行测量。

距离测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行人道路通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中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在实地勘验测量时,按照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勘验测量标准进行实地勘验测量(附件3)。

第二十六条  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天柱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行文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天府函〔2020〕218号)同时废止。


附件:

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

序号

一级单元格

零售点设置数量(个)

二级单元格

零售点设置数量(个)

三级单元格

零售点设置数量(个)

现有零售点数量(个)

间距标准(米)

1

凤城街道

523

新区社区

234

卫生路

4

8

80

金山路

40

39

50

擎天路

25

25

50

电信路

5

5

80

清江路

9

9

80

凤山路

7

7

50

中山路

28

28

50

永华街

4

4

80

新区市场

1

1

80

滨江南路

21

21

50

中心嘉园

7

8

40

中心嘉园临街

7

7

50

紫云台临街

7

9

50

安居街

4

4

80

廊桥

3

6

80

鸿发街

6

6

80

胡家坪路

3

3

80

兴隆街

1

1

80

凯旋路

5

5

80

天信路

1

1

80

高龙路

6

6

80

塔边路

1

1

80

中心市场

15

17

80

东门农贸市场

4

5

30

民生街

5

5

80

金井街

1

1

80

金凤路

5

5

80

建龙路

3

3

80

兴业街

3

3

80

凤山北路

1

1

80

凤凰城

1

1

80

天地豪庭

1

1

40

东门社区

47

中心商业街

2

2

50

水东路

18

18

50

环城东路

18

20

50

平安小区

3

5

80

龙泉尚城临街

5

5

50

龙泉路

1

1

80

南门社区

85

环城南路

34

39

50

营联汽车站

2

2

/

白水冲

1

1

80

白水路

15

19

50

南门路

12

17

50

八一路

3

4

50

文明街

1

2

80

文化街

1

3

80

小冲

1

2

100

新华巷

1

2

80

荷花塘

1

1

100

教师新村

1

1

100

桂花村

2

5

100

一街

1

3

80

白水南路

2

2

80

二街

5

8

80

三街

2

3

80


北门社区

50

西门路

13

16

80

北门路

5

8

80

正中街

3

4

80

锦绣花园

1

6

100

友爱花园

1

3

100

北部新区

1

4

100

迎宾路

15

17

80

北部新区农贸市场

2

2

100

鼓楼

1

2

100

滨江北路

8

9

50

雷寨村

24


24

48

100

石坪村

2

半滩组

2

3

100

新和村

14

教场村

8

24

100

和平村

6

5

100

农科村

2


2

6

100

润松村

17

街上

5

11

80

老寨村

6

5

100

福寨村

3

7

100

坝寨村

3

3

100

钟鼓村

13

岩寨村

8

12

100

团结村

5

10

100

乐寨村

9

隆寨村

1

2

100

四甲村

5

6

100

八甲村

3

4

100

人民村

4


4

5

100

南康村

1


1

1

100

解放村

5


5

1

100

祥和村

12

卜头寨

3

7

100

硅研村

3

2

100

地坪村

2

0

100

桥坪村

2

0

100

龙寨村

2

0

100

八一村

4


4

5

100

2

联山街道

107

联山村

15


15

19

100

滨江花园

7


7

7

100

红旗村

9


9

9

100

惠民社区

5


5

5

100

天泽郡

15


15

15

80

旁寨

1


1

2

100

杭州路

11


11

11

80

福兴路

1


1

1

80

六合村

6


6

6

100

殡仪馆

1


1

1

100

煤洞

3


3

5

100

联山农贸市场

2


2

2

30

平团

1


1

1

100

汽车站

1


1

1

/

汽车站出口

2


2

2

80

安置点

1


1

1

100

铁山

3


3

4

100

物流城

21


21

21

100

华侨城路

1


1

1

100

小康路

1


1

0

100

3

邦洞街道

163

灯塔村

68

灯塔村

12

17

100

河街

9

9

50

农贸市场

12

17

30

塘边街

7

9

100

医院门口

1

1

100

移民安置点

2

2

100

中街

3

3

50

马路街

22

23

50

永安村

15

摆头村

9

10

100

胡家洞村

6

8

100

大河边村

8

大河边村

3

6

100

山环村

3

2

100

乐坪村

2

1

100

高野村

14

上高野村

2

4

100

中高野村

5

5

100

光伏村

3

4

100

工业园区

1

1

100

高野移民小区

3

4

100

新联村

5

圭轩村

1

1

100

新陶村

2

3

100

共和村

1

1

100

林海村

1

0

100

织云村

13

江楼村

2

2

100

高西村

1

0

100

民主村

4

8

100

鱼塘村

5

10

100

平福村

1

2

100

赖洞村

11

赖洞村

4

7

100

章程村

1

1

100

龙章村

4

4

100

坌溪村

2

2

100

米溪村

4

米溪村

2

2

100

西安村

1

3

100

革溪村

1

2

100

三团村

21

平能村

1

1

100

三团村

10

11

100

观州村

8

8

100

岳寨村

2

2

100

铁厂村

4

铁厂村

2

4

100

公塘村

1

1

100

大僚村

1

0

100

4

石洞镇

87

东岭村

7

步甲村

1

2

100

地笋村

2

2

100

红星村

3

3

100

下腾村

1

1

100

都岭村

4

街上

4

5

100

高佑村

2

高渺

1

1

100

庇佑村

1

0

100

汉寨村

5

汉寨村

4

4

100

罗家组

1

1

100

红莲村

6

摆洞村

2

4

100

冲敏村

4

2

100

槐寨村

7

槐寨村

6

1

100

岭寨组

1

1

100

黄桥村

8

黄桥村

2

3

100

大坪村

3

2

100

高敏村

3

2

100

石洞村

31

街上

24

25

50

南门坳

1

1

100

楠木坳

1

1

100

皮夏村

4

4

100

高屯村

1

0

100

冷水村

7

高旦村

2

4

100

客寨村

2

1

100

茂老村

2

2

100

坪地村

1

0

100

柳鳌村

2

高坪村

1

1

100

柳寨村

1

1

100

双屯村

3

空中村

1

2

100

屯雷村

1

1

100

谢寨村

1

1

100

西岭村

5

岑卜村

2

2

100

红坪村

1

1

100

盘杆村

1

1

100

宰位村

1

2

100

5

高酿镇

93

丰保村

43

高酿街上

35

36

50

丰保村

1

1

100

米溪村

1

1

100

三寨村

3

3

100

农贸市场

2

2

100

大小圭村

1

1

100

邦寨村

7

口洞村

2

2

100

邦寨村

3

4

100

座寨

2

2

100

地佳村

6

地引村

3

1

100

地坝村

2

4

100

克烈村

1

1

100

地良村

4

地良村

2

2

100

上姚组

1

1

100

阳山组

1

1

100

甘洞村

8

甘洞村

2

2

100

冲孩二组

1

1

100

凸洞村

4

9

100

硝洞村

1

1

100

木杉村

4

木杉村

3

3

100

瑶江组

1

1

100

上花村

4

春花村

1

1

100

上花村

2

6

100

富荣村

1

1

100

五福村

2

界排村

1

2

100

卜洞村

1

0

100

向阳村

5

皎凡村

2

2

100

老海村

1

0

100

白坌村

1

0

100

圭大村

1

0

100

新民村

2

新民村

2

2

100

优勒村

2

勒洞村

1

1

100

优洞村

1

3

100

章寨村

6

章寨村

5

5

100

良瑞村

0

0

100

亚大村

1

0

100

6

远口镇

114

远口村

79

远口街上

67

67

50

远洞村

4

7

100

清云村

2

2

100

农林村

1

1

100

新市村

2

2

100

中团村

3

3

100

清江村

7

六池村

5

9

100

坡脚村

2

3

100

大样村

10

安浪村

3

3

100

大样村

2

3

100

会田村

1

1

100

客乡村

1

1

100

夏寨村

1

1

100

新寨村

1

1

100

元田村

1

2

100

黄东村

9

东风村

3

4

100

黄田村

6

8

100

潘磨村

6

磨山村

2

2

100

潘寨村

4

4

100

广万村

3

广溪村

2

2

100

万一村

1

1

100

7

地湖乡

13

地湖村

8

街上

3

3

50

永光村

2

2

100

永兴村

2

3

100

江口村

1

1

100

岩古村

5

岩古村

4

6

100

中河村

1

2

100

8

竹林镇

51

竹林村

33

竹林街上

30

30

50

棉花村

2

2

100

梅花村

1

1

100

滨江村

4

菜溪村

3

4

100

麻阳村

1

1

100

地兴村

3

地坌村

2

4

100

尧田村

1

1

100

龙凤村

4

高坡村

1

2

100

杨家村

1

1

100

秀田村

1

2

100

粟木村

1

0

100

凯寨村

2

凯寨村

2

2

100

五星村

5

花里村

1

1

100

龙塘村

1

2

100

南头村

1

2

100

新寨村

2

2

100

9

坌处镇

54

坌处村

34

坌处街上

29

34

100

坌处村

3

3

100

宰贡村

2

3

100

大冲村

4

大冲村

2

2

100

岩盘村

1

1

100

鸡田村

1

0

100

中和村

3

偏坡村

1

2

100

中寨村

2

3

100

清华村

5

清浪村

2

4

100

雅地村

2

2

100

地冲村

1

0

100

三门塘村

4

三门塘村

4

7

100

四康村

3

抱塘村

1

2

100

大山村

1

1

100

蒋溪村

1

1

100

侗州村

1

相柳村

1

1

100

10

渡马镇

73

杨柳村

36

渡马街上

28

31

50

湾场村

4

4

100

河街

1

1

100

大坪组

1

1

100

青菜湾

1

1

100

老街

1

1

100

共和村

4

甘溪组

1

1

100

共和村

2

2

100

长冲组

1

1

100

桥坪村

8

黄劳村

2

2

100

苗田村

2

2

100

桥坪村

4

4

100

龙盘村

15

江东村

3

3

100

龙盘村

6

7

100

岩门村

6

6

100

新民村

10

新民村

6

6

100

新坪村

3

3

100

犁山村

1

0

100

11

江东镇

44

江东村

20

江东街上

18

18

50

大坪村

1

1

100

高坡村

1

0

100

兰溪村

6

半山村

2

2

100

旧团村

4

4

100

大塘村

6

大塘村

4

8

100

光明组

2

2

100

马鞍村

6

大溪村

2

2

100

东坡村

2

4

100

分水村

2

2

100

合星村

5

五星村

4

4

100

五一村

1

1

100

金鸡村

1

金鸡村

1

1

100

12

白市镇

116

白市村

69

盘塘村

1

1

100

枫木湾组

1

1

100

黑墉背组

1

1

100

玉屏山组

1

2

100

白市新街

24

24

50

商贸街

18

18

50

天白路

10

10

50

沿江路

11

11

100

窑上村

2

2

100

北岭村

2

北岭村

2

2

100

地样村

9

地样村

8

8

100

阳山村

1

1

100

改内村

0

0

100

汶溪村

9

对江村

5

7

100

中寨村

4

5

100

兴隆村

8

民建村

1

1

100

兴隆街上

7

7

100

坪内村

5

坪内村

4

4

100

干柴冲村

1

1

100

白云村

7

三间桥村

3

5

100

小沟溪村

4

4

100

新舟村

5

新舟村

5

5

100

炉坡村

0

0

100

沿河村

2

主山冲村

1

2

100

岩坳村

1

0

100

13

社学街道

63

联香村

16

三公里

5

5

100

桥联村

8

21

100

芹香寨

3

6

100

金溪村

5

摆溪村

1

1

100

金井村

2

2

100

金溪村

1

2

100

占溪村

1

1

100

红卫村

7

白毛寨

1

2

100

红卫村

6

6

100

金凤村

12

金山村

4

4

100

平甫村

3

3

100

长团村

5

5

100

社学村

14

社学街上

9

9

100

平芽寨

2

2

100

田心寨

3

5

100

溪口村

9

溪口村

3

3

100

小江村

2

3

100

溪口街上

4

9

100

14

坪地镇

62

八界村

10

八界村

4

9

100

平么村

3

4

100

云洞村

3

3

100

八阳村

7

八阳村

2

2

100

那纳村

4

4

100

凸屯村

1

1

100

清溪村

27

便桃村

2

2

100

坪地街上

20

27

100

清溪村

5

5

100

更高村

3

石更村

2

2

100

高车

1

1

100

金叶村

12

桂脚村

3

8

100

桂袍村

3

3

100

阳寨村

3

8

100

开发村

2

4

100

麦溪村

1

2

100

三鑫村

3

牛头山村

2

4

100

三鑫村

1

1

100

15

蓝田镇

119

蓝田村

50

对江一组

1

1

100

瓮鸡冲组

1

1

100

下街

3

3

100

中街

2

2

100

烟灯坡

1

2

100

云盘路

13

13

50

老街

7

7

100

新街

3

7

50

新华路

3

3

50

西环路

3

3

100

文化街

1

1

100

龙泉路

7

7

100

上街

2

2

100

十字街

3

3

50

碧雅村

3

碧雅村

1

1

100

大雅村

2

3

100

都府村

9

布坪村

2

2

100

都府村

7

9

100

地锁村

9

地锁村

3

4

100

三联村

2

3

100

岩背组

2

2

100

高华村

1

1

100

老寨村

1

1

100

三凤村

6

凤阿村

1

1

100

三合村

5

8

100

凤鸣村

5

蒲溪村

2

2

100

贡溪村

3

3

100

公闪村

7

公闪村

6

11

100

闪溪村

1

3

100

鸿发村

12

黄家村

5

7

100

杞寨村

3

4

100

寨头村

4

8

100

东风村

8

烂桥村

2

2

100

坪寨村

6

7

100

楞寨村

6

新联村

4

9

100

新民村

2

1

100

塘涧村

4

塘干村

2

2

100

稳江村

2

5

100

16

瓮洞镇

79

瓮洞村

33

新集镇九区

1

2

100

新集镇十区

1

2

100

新集镇十一区

1

1

100

新集镇一区

1

2

100

新集镇四区

1

1

100

新集镇五区

1

1

100

大元坪组

1

1

100

码头

1

2

100

下街

7

7

50

上街

7

7

50

中街

11

11

50

金紫村

2

肖家村

1

1

100

金字村

1

1

100

大段村

12

大段街上

9

18

100

斗一组

1

1

100

皮冲村

1

1

100

青山脚

1

1

100

光明村

9

梭坪村

5

6

100

黄虎冲村

1

1

100

克寨村

3

4

100

红星村

6

黄巡村

2

2

100

岑板村

3

4

100

阳合村

1

1

100

黔东村

2

尖山村

2

2

100

关上村

0

0

100

巨潭村

0

0

100

四和村

9

聚溪村

3

5

100

雷合村

2

2

100

瓮瓦村

4

4

100

柳溪村

6

上柳村

3

4

100

石柳村

1

1

100

中柳村

2

2

100

17

注溪乡

18

注溪村

10

注溪村

10

17

100

下寨村

8

下寨村

8

8

100

合计


1779


1779


1779

2116


天柱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情况公示表

序号

一级单元格

本年可增设零售点数量(个)

二级单元格

本年可增设零售点数量(个)

三级单元格

本年可增设零售点数量(个)

准予新办(个)

本年末零售点数量(个)

本年注销、歇业、收回许可证数量(个)

备注

1

XX街道/XX乡镇


XX社区/XX行政村


XX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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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现场勘验测量标准

为统一、规范现场测量标准,确保烟草制品零售点勘验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天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以下简称“合理布局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天柱县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的现场测量工作。

第二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现场测量主要是指间距距离的测量认定。

第三条  间距距离测量,是指拟申请零售点与相距最近的持证零售点之间,行人不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可正常安全通行的无障碍最短距离。

第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在街道或道路中已经设置的行人隔离带(栏)、绿化带等视为障碍物,认定为不可正常安全通行。

第五条  在通行道路上临时设置的安全设施,临时放置的建筑材料、物品,擅自设立、建造的建筑、物体,以及因阶段性施工影响通行等不视为障碍物。

第六条  申请人及利益相关方对间隔距离有异议的,可申请天柱县烟草专卖局重新进行实地间距测量。测量时,申请人、利益相关方和烟草专卖管理人员须同时在场,并制作现场勘验表和全程视频音频记录。

第七条  测量标准。

1.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同侧无障碍物的,测量最短直线距离。(如图1所示)

(图1)

2.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同侧存在障碍物的,测量按直角分段绕过障碍物测量,分段距离之和即为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间的距离。(如图2所示)

(图2)

3.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异侧无障碍物的,测量按直角分段测量,分段距离之和即为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的距离。(如图3所示)

(图3)

4.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异侧存在障碍物的,测量按直角分段绕过障碍物测量,分段距离之和即为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间的距离。(如图4所示)

(图4)

5.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之间道路存在有转角的,按直角分段测量最短距离。(如图5所示)

(图5)

6.以中学、小学、幼儿园进出口通道为参照点的,参照上述方式进行测量。

7.申请人的经营场所门面多面(多间)贯通且多面经营的,取与最近零售点距离最短的一面进行测量。

8.市场、封闭式小区内、广场等区域零售点间距测量方法均以原设计道路、人行通道行人正常安全行走的最短距离进行测量。

9.特殊地形测量:因地形、地貌或设计等原因导致道路、通道成不规则形态,通过前述方法无法测量的,取可安全通行路径最近距离进行测量。

10.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之间有台阶、楼梯的,以其平面坡长进行测量(如图6所示);有电梯的,以层高进行测量;楼梯与电梯并存的,以最短距离的为准。

(图6)

11.间距测量时测量值超出零售点设置标准要求20%以上的,注明“内无零售点”即可(如规定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间距要达到100米以上,测量时超过120米的,可注明“120米范围内无零售点”)。

12.测量工具使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测量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