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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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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思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民族宗教领域)

1.民族领域重点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2.宗教领域重点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部门规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2023年版)《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

3.普法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服务中心

二、普法对象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体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

三、普法目标

提升干部能力:提高民族宗教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确保依法行政。

引导宗教界守法: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促进民族团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2026年度普法计划

重要节点宣传: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9月):结合新修订的《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组织培训班、讲座,重点解读涉外宗教活动管理规范。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0月):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核心,依托各乡镇(街道)开展文艺演出、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服务中心。

0855—752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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