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位推动,狠抓落实。由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黔东南州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党办函〔2023〕1号)文件,率先在全省以“两办”出台文件。州民政局牵头,指导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具体措施,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2023年,全州纳入特殊困难群体开展结对帮扶共计23419人,开展关爱走访31590人次,实施救助4509人次,实施保障资金代管服务266例,通过社会化购买服务150人开展关爱走访活动。
二是评估定级,分类包保。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关于“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的要求,按照对象困难程度,将我州特殊困难群体分为三类,其中A类为特困供养群体,B类为低保保障群体,C类为边缘困难群体。对三类群体进行定期探视关爱,对A类、B类群体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监护人或其监护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实施保障资金代管服务。
三是因户施策,合力关爱。构建以民政部门为主导、整合多个职能部门的各类政策措施,形成“1+N+关爱”的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体系,县、乡两级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信息台账,精准采集基本信息,综合运用各职能部门政策措施,推进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临时救助、儿童福利、司法援助、慈善关怀、志愿服务等关爱帮扶措施,因户施策、一人一策,形成强大关爱帮扶合力。2023年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32428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3352人、应急救助28259人、临时救助28259人次、儿童福利42000人、慈善关怀3200人、志愿服务帮扶17.4万人。
四是动态管理,跟踪监测。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关爱识别进入和退出机制,落实动态管理,每月对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人履行义务情况进行评估,每季度对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一次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关爱台账,确保关爱帮扶对象精准、照料服务到位;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信息共享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及时精准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则兜、应退尽退”。2023年度,全州城市低保新增6749人,退出7345人;全州农村低保新增23758人,退出25719人;新增特困人员1075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