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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综合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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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百吨王”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黔交执超〔2024〕2号)和《州交通运输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州公安局 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黔东南交运〔2024〕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完好畅通,天柱县交通运输局、天柱县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九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自行整改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5日。所有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包括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大轴数、加装液压顶泵装置等,平板式货车及挂车非法加装货箱,货车拆除货箱栏板非法加装集装箱等),请在自行整改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改装设备,恢复车辆原状。

二、集中整治时间:2024年9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从2024年9月16日起,继续驾驶非法改装货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维修企业继续进行非法改装车辆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上路行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天柱县交通运输局       天柱县公安局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九大队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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