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生态环境
关于天柱县汇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金井(壕乡)金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字号: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天柱县汇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金井(壕乡)金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nHj4b7jMJqKfICix3Cn4w,提取码:xh3j。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到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nHj4b7jMJqKfICix3Cn4w,提取码:xh3j。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天柱县汇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天柱县金井(壕乡)金矿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55—7553355;电子信箱:570214989@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贵州中贵环保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兴业西路龙缘聚乐汇C3栋1单元11层

联系人:王工;电话:0851—85727677;电子信箱:wangrj09@sina.com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上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天柱县汇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