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经各社区(村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审查,现将天柱县2024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拟符合、拟不符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凤城街道各社区公示栏、凤城街道、邦洞街道、联山街道、社学街道公示栏、天柱县住建局公示栏、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日期: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日。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进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下列情况属于不符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1.申请地有住房且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大于15㎡的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1900元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除外);
3.不具备本地常住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就业人员除外);
4.已享受过房改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或福利性分房的家庭,或者登记有其他房产的家庭;
5.家庭情况与公示内容不符的家庭;
6.有自用小客车或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7.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及外来稳定务工人员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足1年。
举报监督电话:0855—753058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天柱县2024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拟符合人员名单(33户).pdf
2.天柱县2024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拟不符合人员名单(16户).pdf
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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