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具体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3年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0.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卫健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编制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实施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民营医疗机构的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二)提出加强全县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三)管理指导中医药服务;指导天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调整情况。
1.将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责、原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双拥工作办公室)的老龄工作职责以及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2.将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划出到县医疗保障局。
3.将原天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原天柱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4.将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十六)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天柱战略,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中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供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该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卫生院部门主要职能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和实施卫生编制规划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疾病预防与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疾病;慢性非传热性疾病的防治;实施免疫规划,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
(三)妇幼保健:农村妇女病普查、孕产妇建卡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与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转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
(四)基本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正常分娩的接产和妊娠合并症的诊治,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五)健康教育: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青春期、更年期保健知识的咨询及指导。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抓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及卫生监督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咨询、发动等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条化管理和业务指导及对乡村医生的培训。
(七)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内3-5个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和实施卫生编制规划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疾病预防与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处理辖区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疾病;慢性非传热性疾病的防治;实施免疫规划,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
(三)妇幼保健:农村妇女病普查、孕产妇建卡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与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转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
(四)基本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正常分娩的接产和妊娠合并症的诊治,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五)健康教育: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青春期、更年期保健知识的咨询及指导。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抓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及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城关镇政府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咨询、发动等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一条化管理和业务指导及对乡村医生的培训。
(七)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
(二)内设机构情况
天柱县卫生健康局为2023年为行政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内设7个股室,共7个(股)科室。行政编制15人,参公编制5人,事业编制人数3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2人,离休0人,退休29人,遗属9人;乡镇卫生院17个,事业编制数56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74人,离休0人,退休118人,遗属31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8858.8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858.80万元(预算内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基本收入为7547.89万元,项目收入为1310.9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0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年初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8858.80万元,较2022年增加531.9万元,增加6.39%,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及每年薪级调增1级工资,计生两户缴存合医款增加。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754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1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9.53%;公用经费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47%。人员经费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利益导向到人到户的相关补助、村医的养老保险、村医工资补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85.4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3.67%,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1226.8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6.33%;公用经费主要是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接待会、会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保运转经费,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1310.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14.3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1万元,减少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69万元,增加38.5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9.8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83万元,增加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18.9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17万元,增长2.17%。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减少)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4744.0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5.09万元,增加(减少)5.21%。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5.0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1.08万元,增加4.46%。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2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5.74万元,增加5.95%。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91.7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4.25万元,增加8.08%。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9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增加0.18%。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37.0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5.75万元,增加11.51%。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3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数是0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经费,故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接待等;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度我单位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是0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无预算,故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2年相同。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23%,占“三公”经费的66.66%。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疫情检查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基金收入和支出。
(六)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年初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8858.80万元,较2022年增加531.9万元,增加6.39%,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及每年薪级调增1级工资,计生两户缴存合医款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5万元,其中:办公费50 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 2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截止2023年年初资产总额53427.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56.73万元,固定资产42265.95万元,无形资产504.34万元,共有车辆4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3年,本部门资金总额 8858.7911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
目标1:为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目标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目标3:提高项目知晓度和群众感受度;
目标4: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目标5: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目标6: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助政策;
目标7: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家庭奖励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目标8: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环节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9:完成卫生健康日常工作事务,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
目标10: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方面做出贡献,促进人口与自然、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我县计生工作,提高计生工作服务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落实好国家、省、地、市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
目标11: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目标12:落实国家计划生育,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吻合术;
目标13: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人员生活保障,有效开展小病不出村的治疗。
目标14:人员工资;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
目标15:车改补助;
目标16:人员定额经费;
目标17:实施利益导向补助;
目标18:实施基本公卫补助;
目标19: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2.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1310.9093万元。
项目1:解聘集体卫生人员补助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切实保障解聘村医的生活来源,建立长效的补偿机制;本年度经费预算57.62万元。
项目2:乡村医师退养补助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采取生活补助形式,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本年度经费预算51.06万元。
项目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目标2: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年度经费预算500.933万元。
项目4:计划生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补贴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本年度经费预算11.7万元。
项目5:计划生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本年度经费预算18.9万元。
项目6:计划生育-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扶助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本年度经费预算0.144万元。
项目7:计划生育-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本年度经费预算8.64万元。
项目8:计划生育-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本年度经费预算44.127万元。
项目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2:实现孕前优生项目覆盖全部城乡计划怀孕夫妇。目标3: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本年度经费预算102.2717万元。
项目10:计生手术后遗生活补助及退休补助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完成对手术后遗症人员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年度经费预算10万元。
项目11:卫生健康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方面做出贡献,促进人口与自然、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我县计生工作,提高计生工作服务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落实好国家、省、地、市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目标2:完成卫生健康工作的各项工作经费目标3: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各部门,定期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通报,建立了完善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本年度经费预算30万元。
项目12: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费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清除鼠类栖息地,优化城乡环境,改变居民区等地的卫生面貌,提升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我县鼠密度和鼠传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目标2:负责组织全县城乡除"四害"活动;本年度经费预算5万元。
项目1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2:实现孕前优生项目覆盖全部城乡计划怀孕夫妇。目标3: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本年度经费预算7.2828万元。
项目14: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县级配套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目标2: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略)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本年度经费预算50万元。
项目15:村级卫生人员基药补助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目标2: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顺利实施。目标3: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助政策。目标4: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本年度经费预算25.6308万元。
项目16: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目标2: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街道)卫生院顺利实施。目标3: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助政策。目标4: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本年度经费预算250万元。
项目17:医疗卫生人才激励机制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保持基层医疗队伍的稳定,留住人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本年度经费预算107.6万元。
项目18:协会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开展计生协项目示范点建设,助力计划生育家庭健康发展。目标3: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失独家庭以及计生“两户”困难家庭,缓解他们在生产、生活、医疗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人居环境,衔接乡村振兴衔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标4:建立人口健康基金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长效救助工作机制。目标5:通过健康知识进万家项目推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本年度经费预算30万元。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1.2023年度天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023年度天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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