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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石洞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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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具体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2年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

2.促进发展。加强城镇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就业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抓好党建和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稳抓制度建设,切实加大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增强党员的先进性。

(二)内设机构情况

天柱县石洞镇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本单位内设4个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分别设有镇财政所、镇林业站、镇水务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计划生育协会、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镇残疾人联合会、镇扶贫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12个全额拨款事业部门,共12个股室。行政编制33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人数3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28人,行政工勤2人),退休16人,离休0人,遗属12人。天柱县石洞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1226.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26.16万元;预算内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基本收入为0万元,项目收入为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0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0万元。

2022年年初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1226.16万元,较2021年减少140.52万元,减少10.28%。主要原因是:减少脱贫攻坚期间原老村指挥所经费等。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122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1.04%;公用经费10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96%。人员经费主要是基本工资189.79万元、津贴补贴263.79万元、奖金119万元、绩效工资2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45万元、住房公积金72.38万元、退休费31.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0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62.08%,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423.2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37.92%;公用经费主要是办公费11.8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10.8万元、会议费5.9万元、培训费2.95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7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8.3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52万元,增加73.33%。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91.5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8.92万元,减少9.06%。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3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16万元,减少33.33%。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2.3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85万元,减少1.16%。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7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8万元,减少32.8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9.2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08万元,增加17.05%。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4.4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82万元,减少6.93%。

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2年预算数为5.0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02万元,减少50%。

10.农林水事务(类)农村综合改革农业(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25.9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9.34万元,减少17.54%。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2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1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万元,增加10.63%。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我单位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经费,故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5.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等;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公务用车购置。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无预算,故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1年相同。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0.96%,占“三公”经费的66.67%。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燃油费、过路费等上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基金收入和支出。

(六)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2年年初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1226.16万元,较2021年减少140.52万元,减少10.28%,主要原因是:减少脱贫攻坚期间原老村指挥所经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85万元,其中:办公费11.8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10.8万元、会议费5.9万元、培训费2.95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7万元。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截至2022年年初资产总额327.06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5963万元,固定资产69.4705万元,共有车辆2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2年天柱县石洞镇人民政府资金总额1226.16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

目标1: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农民致富路子。

目标2:加大民生投入、落实惠农政策、完善社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争优。

目标3:搞好信访维稳工作。

目标4:巩固脱贫攻坚工作。    

目标5:继续落实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147.13万元。

项目1:人员定额公用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维护单位基本运转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目标2:保障政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数量指标:在职在编人数指标值≥59人。质量指标:政府工作完成率,指标值≥98%。时效指标: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定性的指标值全年。成本指标: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指标值70.8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保障社会稳定,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增长;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增强。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全镇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0%。本年度经费预算70.8万元。

项目2:村级组织办公项目经费,年度目标1: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村级组织公共服务运行;目标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数量指标:村个数,指标值11个。质量指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标值≥100%。时效指标:正常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使用时效,定性的指标值全年。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安全,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各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提高群众认可度、群众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指标值≥90%。本年度经费预算37.24万元。

项目3: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完成本年度人民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数量指标:参加镇人大代表人数,指标值≥72人。质量指标:镇人大代表参会,指标值≥100%;完成各项会议议程,指标值≥100%。时效指标:正常开展人民代表大会使用时效,定性的指标值全年。社会效益指标:人大代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定性的指标比上年有所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满意度,指标值≥98%。本年度经费预算6.4万元。

项目4:税改转移支付乡镇民兵应急专项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加强基层民兵及民兵预备役建设,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的民兵队伍;数量指标:招兵工作次数≥1次;培训次数,指标值≥1次;开展民兵整组训练,指标值≥2次;消防演练次数,指标值≥2次。质量指标:完成招兵工作目标任务度,培训任务完成率,完成训练、演练任务度,指标值≥98%。时效指标:圆满完成征兵、培训等工作使用时效,定性的指标值为全年。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全镇民兵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提高;有效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安全,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民兵工作的满意度,指标值≥100%。本年度经费预算2万元。

项目5:专职消防队工作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和满意度,保障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促进社会安全发展。数量指标:消防安全涉及全镇人数,指标值≥3.1万人;召开消防会议次数,指标值≥12次,消防车辆,指标值≥1辆,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次数,指标值≥5次。质量指标:提高专职消防员救火技能、提高群众消防意识,指标值≥95%。成本指标:消防车辆加油费、消防安全会议费等,指标值≥1万元。时效指标:保障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定性的指标值全年。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安全,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形成全社会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指标值≥100%。本年度经费预算1万元。

项目6:烤烟生产单项结算项目经费,年度目标1:促进烤烟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带动群众发展烤烟产业,烟农收入来源得到巩固提升,实现烟农增产增收;目标2:完成我镇烤烟种植的目标任务数。数量指标:烤烟种植面积,指标值≥400亩。质量指标:完成产量,指标值≥600担。质量指标:保障烤烟工作正常运转,指标值≥100%。时效指标:烤烟生产经费使用时效,定性的指标值全年。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周边群众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指标定性比上年有所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烤烟生产工作的满意度,指标值≥98%。本年度经费预算7.771万元。

项目7:闭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活动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更好发挥代表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代表活动,让代表履职“有保障”,让代表履职“有劲头”,让代表履职“有渠道”;目标2:提高人大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更好完成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常运行。数量指标:参加县人大代表人数,指标值≥15人。质量指标:顺利召开人大代表会议完成率,指标值≥1次。时效指标:正常开展人民代表大会使用时效,定性的指标为全年。成本指标:会议费指标值1.0万元;闭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指标值0.92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人大代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定性的指标比上年有所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满意度,指标值≥98%。本年度经费预算1.92万元。

项目8:乡镇基层工作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目标1:强化乡镇基层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目标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确保基层工作正常运转。数量指标:村个数,指标值11个。质量指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标值≥100%。时效指标:正常开展基层工作使用时效,定性的指标值全年。社会效益指标:促进社会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基层工作稳定发展,定性的指标值比上年有所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乡镇基层工作的满意度,指标值≥98%。本年度经费预算20万元。

附: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附件

附件:1.2022年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

      2.2022年度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表

2022年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2022年度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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