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
(三)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少数民族在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和措施,协助承办有关事务。
(四)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五)推动宗教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六)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七)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
(八)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使用和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九)承办上级民族宗教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行政单位,部门决算只有本级决算,内设办公室、宗教事务执法大队,共2个科室。2022年末我单位总编制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4人,事业编6人,工勤编1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编3人,事业编4人,工勤编1人)。另外,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30.6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48.5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年初存在上年结转结余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67万元,占82%;年初结转结余41.03万元,占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7万元,占74%;项目支出61.03万元,占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30.6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长48.5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年初存在上年结转结余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5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年初存在上年结转结余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198.41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8.95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4万元,占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8.33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11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69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民族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年初预算为145.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统战事务科目(款)宗教事务科目(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年初预算为8.95万元,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5.商品服务业等支出科目(类)商业流通事务科目(款)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科目(项)。年初预算为8.33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58万元、津贴补贴33.37万元、离退休费18.56万元、奖金19.39万元、绩效工资3.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万元、住房公积金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2万元、生活补助0.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万元。
公用经费3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1.2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3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57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加5%,增加原因主要是上级调研次数略有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加5%,增加原因主要是上级调研次数略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0.57万元,完成预算的57%。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38人次。主要是:(1)州民委调研指导工作8次;(2)省民委调研指导工作1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相持平。主要原因是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相持平,主要原因是: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1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12.04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办公经费未及时报账,存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非行政和参公单位无该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的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0.69万元,总体评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苗学会、侗学会专项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但资金支付率未达到100%,自评得分为90分。
项目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但资金支付率未达到100%,自评得分为99.7分。
项目三: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但资金支付率未达到100%,自评得分为99.9分。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本单位开展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宗教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二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进校园专项经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二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指本单位对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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