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质量强州和知识产权强州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6 年黔东南州质量强州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质量强州发(2026)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在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执法检查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细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制定了《天柱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天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五张清单”》,现予以公示。
天柱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