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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公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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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警务”和“法治天柱”战略,以增强依法履职为核心,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不懈努力,天柱公安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案件质量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显著增强,公安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建设“平安天柱”为总目标,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为落脚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全体民警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天柱县公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提高政府履职能力

1.明确行政许可审批。我局结合本局行政许可权限事项,严格对照相关文件对项目名称进行了规范,结合实际工作提出设置子项名称,对“实施依据”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核对,经过4次全面梳理完善,明确确定了我县公安机关行政许可事项和上级规定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时,每项行政许可审批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窗口民警、警种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运行。

2.动态调整行政许可权责清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5号),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动态调整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8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347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调整我局行政许可设定6项,行政许可设定共34项。

3.强化涉企发展法治保障。加强摸排线索,依法打击涉民营企业经济违法犯罪,开展街面集中法律宣传活动,提升民众法律意识,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守法意识,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对涉及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违法的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量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性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4.持续深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配合政府优化“五个通办”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窗通办”“一次办好”,深化警务公开,广泛推行“告知承诺”等便民利民措施。推进高频事项全省通办,部分业务“跨省通办”。二是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自助机全年共办理10110个身份证、网上和掌上办共810笔业务。

5.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合法性审核、向社会公开发布、备案审查等程序,加强动态清理。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为全力配合政府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工作,我局克服困难,重点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进行整合压减和规范,简化办理流程,绘制和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图,同时,制作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作为规范指导内部审批行为的准则、清晰指引群众办事的要求,并推动行政审批标准,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服务要求办理,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应用。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在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认证考试和升级工作机制,规定在编在职民警必须全部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未取得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今年我局组织新警12人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全局在职民警236人均取得了基本级执法资格。

(三)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优化法制特派员制度。

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解决执法监督和案件审核人员严重不足问题,我局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实行法制特派员制度要求,从全局优中选优聘任9名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过硬、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法制特派员,对全局27个办案单位采取划片区的方式进行执法监督和案件审核。在县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局法制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制特派员的职责、任务和考核办法对片区案件办理做好指导服务和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四个必审、六个必查”的要求开展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法制特派员日常审核监督考核刑事案件500余起,行政案件1000余起,督促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700余个,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80余起,提出执法建议4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执法安全隐患30余起。

2.加强案件质量考评工作。县局采取网上巡查、现场督察、阅卷核查等多种方式,以日常考评、每月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制定严密考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多次案件质量考评工作,确保执法案件质量考评工作及时、科学、合理、有效,以考评监督和提高案件质量,促进规范执法。

3.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落实省州“五张清单”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和备案备查,在日常案件审核中,依法依规进行裁量的同时也适当使用自由裁量权,对未成年人涉案情况提交上级机关备案审查。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检查重点聚焦7类案件,着重自查是否存在9个方面问题进行集中清理,结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案件办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日常监督和考核。

4.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通过精准打击犯罪团伙、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源头治理等多维度举措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好《天柱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落实普法主题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要求,按照《天柱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我局制定下发了2024年度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普法工作方案,不断推进我局各部门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工作

1.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重点对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我局公安民警24名在全县各中小幼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加强对学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深化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式”法治教育工作,继续开展以“法治、责任、感恩”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活动。截止目前,我局法治副校长已开展学校法治教育课70余次。

2.围绕农民维权、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网络安全、妇女维权、国家安全教育、民法典、禁毒等主题宣传月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80余次,参与群众40000余人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为建立健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我局制定了《天柱县公安局接报案和立案工作规定》《天柱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考评办法》《天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工作规定》《天柱县公安局领导带头办案工作制度》《天柱县公安局防止行政案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八条措施》等相关制度,不断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

2.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及时发现和整改行政执法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和多发易发的执法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和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规定执法活动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将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地推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督促和约束民警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六)全面提高执法主体依法行政能力

1.注重执法能力培训。针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需要,科学设置执法能力培训,不断强化办案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执勤办案能力,切实提高案件质量。2024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5次,我局各办案单位自行开展执法培训70余次。

2.建立民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制定了我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及民警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计划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要求全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少于12次,组织民警集中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少于4次,县局组织“三能达标、轮值轮训”、专题执法培训不少于3次,规定民警专题法律学习每年不少于15天,全年个人自学累计时间不少于200个学时(小时),切实提高法治理念、法律素养和公安业务知识。

3.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出台了《关于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支持和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给予相应奖励。同时,严格落实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办案和不得担任执法执勤单位负责人的规定,积极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4年,我局已组织民警14人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民警4人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充分发挥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执法监督巡查。

局法制大队、督察大队协作配合,每月对各办案单位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网上巡查监督,每季度至少到各执法单位进行执法巡查一次,重点督察案件季度考评整改情况、执法台账、民警执法档案、执法场所使用情况、公安行政许可等,今年来已开展网上巡查督察5次。

2.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结果运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相关办法,我局对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的人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4人次,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3人次。

3.落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时组织法律专家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依法妥善处理今年来,法制大队牵头组织召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会商8次40余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部分民警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2. 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民警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不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法律适用不准确、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公开”模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

(三)加强执法培训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结合执法办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技能等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确保执法公正。同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法制特派员制度,加强案件审核审批,严格要求,加强监督,重点在接处警、受理立案、执法记录仪使用、执行四个一律、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把关,确保案件质量,杜绝存疑不诉、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五)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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