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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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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天柱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天柱县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氛围。一是加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强国、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采取集中学习、交流学习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4年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18次,干部会集中学习5次,领导干部法治讲座1次。二是结合民政系统课题调研、城乡低保入户排查、“寒冬送温暖”、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等有利时机和重要节点,深入基层开展民政政策法规专题宣传进村(社区)、进机构活动10余次。三是依托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日,聚焦社会救助、“一老一小”服务、婚姻家庭、殡葬服务等重要民生领域,多元化、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500余人次。

(二)推进依法决策,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决策等,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防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了制度、决策的合法性,对近三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公职律师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要求,发挥法律顾问、学者专家的协助审查作用。四是抓好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公示。根据《天柱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动态调整《天柱县民政局2024年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总计68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处罚37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四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法考试,通过率100%。同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20人,考试通过20人,通过率100%

(三)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依法行政。一是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发展要求适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人大评议有关工作,诚心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检查和监督,并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今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12件,满意率100%。二是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在促进信访问题化解上,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化解方案做到见人、见事、见现场。今年通过上级部门、信访部门、信件来信等渠道收到信访案件共6件并办结信访件6件,满意率为100%,有效提升了信访群众满意度。三是探索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等服务。根据婚姻咨询需求,为有意愿的婚姻当事人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关系辅导、家庭关系辅导、婚姻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婚姻矛盾、婚恋困扰、家庭关系处理、人际关系处理等方面的问题。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调解婚姻矛盾60余起,挽救婚姻20余对;对婚姻家庭中产生的矛盾进行科学分析,提供专业咨询辅导服务,引导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累计发放移风易俗宣传单2000余份,新人签订《婚姻移风易俗承诺书》700余份。四是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天柱县民政局2024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和对象、检查事项、检查时间和具体要求等,达到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行政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五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养老机构应急演练。印发《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应急演练12场次,参练680人次。六是持续深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改革要求,抽调业务骨干4人充实到民政窗口,为“一窗通办”改革提供人力保障,同时组织窗口人员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梳理进驻事项68项,精简程序事项8项,压缩事项10项,最大程度便民利企。七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行业监管。及时更新社会组织办事指南、规章制度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公布,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完成年检年审社会组织74家。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方式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不够灵活,主要以讲座、集中学习为主,还没有完全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要创新举措。

二是法治宣传内容不够丰富。主要集中在与民政工作有关的法律范围内,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更深层次需要

三是法律专业技能人才不足。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但由于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性强,尤其是对法律依据、合法程序等掌握不够充分,易造成工作漏洞,亟待补充专业法律技能人才壮大民政执法队伍。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聚焦行政执法队伍的培养和储备,增强民政系统法治培训实效,提升民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强、服务意识优的民政人才队伍。

二是继续加强普法教育,强化学法用法力度。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民政工作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推进针对服务对象和下属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手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紧扣建设法治民政理念,加快适应新时期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实现长期从靠经验办事、行政管理向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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