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履行依法行政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扎实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动民政工作法治建设。为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我局高度重视以法治方式扎实开展民政工作。一是推进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认真落实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制度,有效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的引领保障作用。根据《贵州省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响应,提高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加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力度。2023年以来,依法保障低保对象7700户16607人、特困人员1507户1563人、孤儿5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1人、残疾人4201人。二是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集中开展对村级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清理整治工作,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三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县登记在册社会组织98家,其中社会团体47家(2023年新增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9家(2023年新增43家),注销登记2家。变更登记9家,撤销登记14家。大力开展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依法注销1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四是重视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解决办理信访事项。2023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7件,均已及时处理,处理率为100%。
2.落实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为切实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统筹推进有效措施落到实处。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法定程序。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聘请公职律师1名,常年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是对我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建议,协助我局起草、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拟定合同等文件共10份,并提供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建议。三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落实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专人具体负责,各股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救助补贴发放、养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好信息发布登记,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108条。四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3.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效能。2023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有关制度,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有关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今年以来,我局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没发生过被县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天柱县油茶产业行业协会、天柱县重晶石行业协会、天柱县向日葵特殊儿童康复中心等4家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均未发现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行为。
4.重视行政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推进建立健全复议诉讼案件档案台账和败诉分析机制,逐案分析不利复议决定、判决,要求败诉案件严格依照法院判决裁定执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3年以来,全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宗,行政诉讼案件0宗。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履职素质和能力。我局主要负责人十分重视法治理论学习,把学习党中央法治建设重要理论汇编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干部职工理论政治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鉴别能力。
2.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通过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传达明确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安排,抓紧抓实民政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践之于行,有助于更加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地指导民政系统参与乡村振兴和做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平安建设等有关工作。
3.落实主体责任,亲自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牵头谋划制定了《天柱县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将其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
4.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民政法治素养。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宣传贯彻。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低保核查、帮扶走访等宣传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二是开展涉及民政法规专项宣传活动。联合政法委、教育、法院等部门组成宣讲团,深入学校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的方式为学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让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三是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社区)开展“宪法进村(社区)”“社区法治微课堂”主题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群众解答相关政策和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虽采取了多项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建设法治民政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运用不够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学习的系统性、自觉性不强。同时,民政法规政策较多,针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相对较少,而且干部身兼数职,工作任务较繁重,所以对民政具体工作的法律法规学习时间不足。
二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局内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单一、开展次数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更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读,趣味性及创新性不足,多途径、多手段进行政策宣传的切入点没有找准。
三是执法工作能力有待提高。民政行政执法范围广,涉及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多领域,且执法人员业务工作繁忙,法律法规学习频次不高,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四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仍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相对匮乏,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组对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我局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
二是继续做好法治宣传与学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打造法治文化墙等创新方式,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入基层普法,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壮大执法队伍。根据民政工作实际,争取在公开招聘中设立法律专业岗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报名执法人员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同时,通过集中培训、典型案例学习、执法能力比赛等方式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和提升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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