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天柱县城市功能,强化底线管控,有效指导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和设施布局,天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天柱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期限为30日,自2025年12月5日起至2026年1月3日止。
二、公示方式
网站公示:天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ianzhu.gov.cn/zfbm_0/xzrzyj/gsgg/)
现场公示:天柱县自然资源局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凡是对《天柱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天柱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书面意见中应包含反馈者的真实情况说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若反馈者为利害关系人,还需提供其与公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事实及证明。
若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该意见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0855—7522439(天柱县自然资源局)
邮寄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白水路58号
天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