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吴会河、刘穆英、吴恒健、吴恒华、吴刘姣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柱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855-3857080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亩)

用途

备注

1

吴会河、刘穆英、吴恒健、吴恒华、吴刘姣

林地承包经营权/ 林木所有权

天柱县远口镇潘寨村力木脚组塆坵

522627107209JE00601200000001

10.78

乔木林地


天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