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世坤、吴新梅、龙瑞湖因保管不善,将黔(2020)天柱县不动产权第00035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新梅
2025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