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天柱县统计局
部门简称:县统计局
单位主要领导:吴常法
办公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正中街1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除法定节假日)
通讯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正中街18号
联系电话:0855—7530510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7530510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会议组织、职工学习、对外联系、机关文秘、档案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信访、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反馈工作;对全县统计事业费、专项经费以及本局行政经费、财产进行管理和审计;负责管理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承担机关党组工作任务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中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统计专业资格等各类培训、考试工作。
(二)业务股。联系电话:0855—7530510
组织实施各种统计数据处理方案;承担全县大型调查的数据处理、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的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工业、交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人口抽样、工资、社会科技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各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承担或协助有关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耗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收集、汇总、整理全县各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承担妇儿“两规”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负责投入产出、资金流量、收支、资产负债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报告;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统计年鉴》等主要年度统计资料的编辑、审核、复印工作,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承担县全面小康建设和经济强县建设的县域经济发展监测分析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数据库的维护、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以及重要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