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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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公地址:贵州省天柱县凤城街道中山路民族科技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联系方式:0855—7522450

通讯地址:贵州省天柱县凤城街道中山路民族科技楼

邮    编:556600

部门主要负责人:龙世乾

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归口县委统战部领导,仍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三、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履行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的职责。

四、天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下列1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0855—7522450):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订机关规章制度,检查督促重要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接待、信息、档案、安全保密、外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报告,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以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搞好财务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经费统筹协调;管理单位的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和物资,对单位民族经费的使用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承担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承担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处理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民族成份的认定、恢复和更改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协调经济建设方面政策的落实;协助县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参与组织对县的对口支援及经济协作,认真做好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向中央、省、州编制申报民族项目经费和民族文化项目经费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民族经费和有关专项资金;对民族经费投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评价;参与有关部门做好县的扶贫工作;参与、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文化、艺术的对外交流工作。承办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对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受理、审核宗教和民间信仰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联系宗教界人士;向中央、省、州编制申报宗教项目经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宗教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处理涉外宗教事务。依据国家宗教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安全检查、管理,参与处理宗教领域的违法事件。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的有关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县民宗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六、县民宗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