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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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天柱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新和村教场片河边组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55-7522472

通讯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新和村教场片河边组

邮编:556699

部门主要负责人:杨栋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联系方式:08557522472):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新闻宣传、信息管理、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机构节能、信访、机关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参与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县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全县民政统计管理和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与内部审计工作。

执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承担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非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活动的管理工作。

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对本县的行政区划调整建议进行研究,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的审核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地名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联系方式:08557522472)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级、州级财政下达和县级财政预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管理工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依法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承担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并拟订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三、职责调整

(一)将县卫生健康局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县民政局。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二)将县民政局的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四、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县民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县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负责民政管理服务机构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五、职责分工

(一)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天柱县行政区划图。

、编制职数

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