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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16:05 字体:[]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天柱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按照《条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上更新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等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规范办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部门严格规范公开审核流程,在信息发布前由业务股室确认公开属性,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促进信息发布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加强内容导向和信息质量的审核管理,经局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为方便公众查阅,加强主动宣传,主要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和天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及时督促相关股室对照标准化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信息公开联络员保障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的)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是还存在着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公开质量不高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主要从明确政务公开时间节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等方面着手改进,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一是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持续做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狠抓信息质量,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