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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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简称:县发改局

单位主要领导:谭德州

办公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中山路13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中山路13

邮编:556699

联系电话:0855—7522456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7522456)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部门网站建设和维护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干部队伍建设及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承担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有关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和总量平衡。

(二)项目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855—7522456)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申请国家、省、州以及安排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实施重点项目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规划重点项目布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项目库建设与项目前期工作;负责一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估工作。负责本局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核准、审批政府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负责拟订本局权限范围内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的各项规章、服务指南、办理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策划、招商、建设管理、融资及项目库的规划和建设,申请国家、省、州核准及投资支持协调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批,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并做好协调管理;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的有关重大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安排县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考核和参建单位的信誉记录登记;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信息、市场推介。

(三)价格和粮食储备管理股(联系电话:0855—7522456)。承担制定稳控物价年度目标和措施的工作;承担市场价格总水平和价格动态管理工作;承担城乡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工作;承担价格政策宣传和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承担重要的公用性商品价格管理工作;承担水、电、气、成品油、交通运输等行业价格管理工作,制定、调整相关商品价格标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和年度统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教育、文化、旅游、养老、殡葬服务、中介服务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产品、特殊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及政府定价商品;承担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核定工作;负责拟订粮食等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总量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县级粮食和重要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及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四)改革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股(联系电话:0855—7522456)。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扶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并协调实施;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承担各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县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与县外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矿产资源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协调;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拟订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我县大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负责研究拟定我县大健康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健康产业项目的策划、建设管理、融资及项目库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大健康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