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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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天柱县财政局

部门简称:县财政局

单位主要领导:杨政松

办公地址:贵州省天柱县凤城街道龙泉尚城6栋2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除法定节假日)

通讯地址:贵州省天柱县凤城街道龙泉尚城6栋2楼

邮    编:556699

联系电话:0855—7522426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7522426)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督办、会务、信息、机要、保密、宣传、档案、建议提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后勤保障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协调联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县“金财工程”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统筹局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国库债务绩效股。(联系电话:0855—7522426;0855—7528689)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政府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承担县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负责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编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预决算;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汇总县直部门预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承担全县财政系统的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金财工程”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制订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和业务系统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局机关财政应用数据中心的数据维护、备份恢复工作;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工作;承担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官网平台维护,新媒体数据更新工作;统筹开展预算执行和预算分析;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执行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负责总预算会计及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账户和预算单位账户,指导全县账户管理;负责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增值税等退税工作;承担地方债务政策的拟定、协调配合和研究工作;承担政府性举债的管理;管理地方政府债券;拟定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承担政府融资涉及财政相关业务以及融资担保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负责债务审核、债务数据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汇总全县政府债务预算;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状况;指导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完成其他债务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全县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负责本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监督工作;并提出完善财政政策和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三)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股。(联系电话:0855—7522514)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的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县本级行政、政法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民族宗教、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县直行政事业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监督管理归口部门涉及的专项资金,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负责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的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县本级教科文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教育、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宣传、档案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归口部门涉及的重大专项资金,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归口县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计生、民政等资金支出,并拟订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四)农业经济建设股。联系电话:0855—7522514)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生态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指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乡财县管”及“村财乡代管”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应急管理、粮食、供销、PPP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技术投资的计划和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并组织审查基本建设等工程决算;承担归口县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PPP公私合营运作及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五)综合采购国资企业金融会计股。(联系电话:0855—7524910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制订政府性购买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监督和指导政府采购机构的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县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其他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撰写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牵头撰写国有资产综合报告,承担与县人大相关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参与地方金融政策的拟定,研究支持地方金融业的有关财税政策;承担财政涉及金融方面的贴息、补贴等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成其他财政金融方面的工作。拟订支持和扶持企业产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绩效评价体系并进行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负责汇总编制地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负责地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县级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外资企业进行管理;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复议、仲裁和应诉工作;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公务服务事项以及联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面工作;从事财政、经济、会计、税收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参与财源建设和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财政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