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镇党委的领导和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及命令。
3.制定本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并组织实施,促进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4.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决算。
5.调整本镇产业结构,组织实施农村农业经济、农村扶贫开发和项目开发计划,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6.组织实施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管理工作。
7.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8.大力发展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管理环保、财政、民政、民族宗教、综治等行政工作。
9.组织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工作的开展,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10.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民事纠纷,保护公民和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及财产,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11.承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