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学街道编制了《社学街道信息公开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 需要获得社学街道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社学街道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地址:社学街道党政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社学街道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街道编制的《社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地址:社学街道党政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社学街道主要采取受理点公开形式。本机关受理点: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 0855—7882598。
(三)公开时限
各类街道信息产生后,社学街道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社学街道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社学街道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社学街道办事处;办公时间: 工作日;联系电话: 0855- 7882598 ;传真号码:0855—7882598 ;邮政编码:556699。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社学街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面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 ,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社学街道掌握的政府信息,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社学街道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社学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社学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855—7882598,监督单位:社学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邮编:55669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