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地湖乡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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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湖乡受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行使县委、县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辖区党的建设、经济社会改革、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决议,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决定。

(二)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和行使民主权利。

(三)领导乡所属机关、村党组织,负责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领导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协调党政群各组织的关系,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五)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本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民政、司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建设、村镇建设、农林、扶贫、水务、劳动保障、社会稳定和营商环境建设等公共管理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