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天柱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影剧院隆重开幕。
中共天柱县委书记吴绍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中共天柱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明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子培,县委副书记姜本银应邀出席开幕会,祝贺大会召开。
县政协主席赖燕明,县政协副主席黄大为、潘海涛、黄兰平、杨绍桐、杨耀光、王秀楷、曾恒春,县政协秘书长杨燕敏在主席台前排就座。赖燕明、黄大为、潘海涛、杨耀光担任开幕会执行主席。潘海涛主持开幕会。
应邀出席开幕会的领导同志还有: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人武部政委以及其他在职县级干部。
大会应到十五届县政协委员189人,实到161人,符合规定人数。
上午9时,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议程。
吴绍东代表天柱县委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说,2022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寻常、极为不易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新冠疫情等影响,共识共为、奋力拼搏,奋力在赶考中书写了新时代天柱答卷。
吴绍东指出,过去一年来,县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务实开展“院坝协商”,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扎实深入一线调研、积极主动建言献策,为推动天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现了政协担当、提供了政协支撑、贡献了政协力量。
吴绍东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尤为重要。希望全县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记光荣使命、发扬优良传统、秉持担当精神、坚守为民情怀,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实干苦干拼命干,在推进天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吴绍东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协商民主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县政协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依照章程履职尽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天柱治理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要强化责任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要把广大政协委员的聪明才干转化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有力助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突出两大主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泛凝聚力量。要全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积极力量,广泛汇聚团结奋斗的正能量,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聚集到加快天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来。要注重本领锤炼,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支撑。要在提高思想认识、锤炼干事能力、提升履职方式、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委员队伍,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天柱政协委员的新形象。
受政协第十五届天柱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赖燕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回顾了十五届县政协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明确了2023年主要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
报告指出,2022年,在中共天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新一届政协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实现了本届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
报告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县政协及其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认真做好思想引导、汇聚力量、议政建言、服务大局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天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受政协第十五届天柱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黄大为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一年来,共提交提案138件,经审查,立案127件,立案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住县的省、州政协委员,未安排有县政协委员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责人,未安排有县政协委员的省州驻县各单位负责人,不是县政协委员的县政协机关科级干部,不是县政协委员的乡镇(街道)联系政协工作的领导等列席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