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从严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交叉检查等问题,天柱县统计局制定了《天柱县统计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现予以公布。
| 天柱县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行业 (业务) |
牵头检查部门 | 配合检查部门(单位) | 备注 |
| 1 | 统计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
一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服务业 | 县统计局 | 县统计局 | |
天柱县统计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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