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解决我县非遗进一步融合旅游深度发展、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赋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有力推进我县社会文明程度有所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7〕25 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11月,我县启动了推荐申报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的相关工作。在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县级非遗传承人群申报意愿、综合考虑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天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州级以上传承人和相关业务专家评审,形成了天柱县拟推荐申报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名单1个。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天柱县拟推荐申报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天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通讯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556600
联系电话:0855—7527326(天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0855—7527427(县非遗中心)
附件:1.天柱县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天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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