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按照民生资金发放“公开”“透明”等要求,现将经社区(村)、街道、县直各部门联合审查的2025年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地点: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各街道办、社区(村)公示栏、县住建局公示栏。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天柱县2025年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拟符合资格人员名单》发放补贴。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租赁补贴:
1.已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并备案;
2.五年内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3.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5㎡以上;
4.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或配售;
5.拥有营业用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
6.未实际到我县居住;
7.未到县城区稳定就业达1年以上(该条仅对农村进城稳定就业人员和外来稳定务工人员类型);
8.有价值15万元以上车辆;
9.其他特殊情况。
举报监督电话:0855—752255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55—7530588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1.天柱县2025年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拟符合资格人员名单.pdf
2.天柱县2025年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拟不符合资格人员名单.pdf
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