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柱县烟叶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5 号)精神,烟农每交售一担烟叶,由县政府奖励其所属村两委4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县烤烟生产村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天柱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举报电话:0855—7557033(天柱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天柱县2024年烤烟生产村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表.pdf
天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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