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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2025年小学升初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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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实现整班移交,杜绝择校现象。结合我县2025年小学六年级升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有序地做好天柱县公办初中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坚持就近入学优先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兼顾教育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充分统筹利用全县学位情况,严控新增大班额,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和整班移交相关政策,实现小学升初中平稳有序。

三、招入学生安排

(一)设有中学的乡镇(街道)六年级学生就读安排

1.邦洞街道六年级毕业学生整班移交天柱县第六中学就读;

2.坪地镇六年级毕业学生整班移交天柱县坪地镇中学就读;

3.蓝田镇六年级毕业学生整班移交天柱县兰田镇中学就读;

4.白市镇六年级毕业学生整班移交天柱县白市镇中学就读;

5.远口镇六年级毕业学生整班移交天柱县远口镇中学就读;

6.竹林镇六年级毕业学生整班移交天柱县竹林镇中学就读;

7.坌处镇六年级毕业学生整班移交天柱县坌处镇中学就读;

8.高酿镇六年级毕业学生整班移交天柱县高酿镇中学就读;

9.联山街道六年级毕业学生整班移交天柱县第五中学就读;

10.凤城街道六年级毕业学生均安排至天柱县第三中学和天柱县第四中学就读。分配方式为:优先根据学生户籍地就近入学后,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到天柱县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就读。

(二)已撤并中学的乡镇(街道)六年级学生就读安排

1.注溪乡六年级毕业生整班移交到天柱县第六中学;

2.地湖乡六年级毕业生整班移交到天柱县远口中学,也可以到就近乡镇中学就读;

3.渡马镇、江东镇、石洞镇、瓮洞镇六年级毕业生整班移交到天柱县第五中学,也可以到就近乡镇中学就读;

4.社学街道六年级毕业生整班移交到天柱县第三中学就读。

四、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户籍返乡就读学生,如乡镇(街道)设立中学,原则上到本乡镇(街道)中学就读。未设立中学的乡镇(街道),由并入学校接收就读。

(二)天柱县第三中学、天柱县第四中学、天柱县第五中学入学通知书统一由教育股制作,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学生,不得接收不是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其他乡镇(街道)中学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下发给学生,并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三)全县各乡镇(街道小学要认真做好六年级学生的整班移交工作,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做好服务。尤其是要追踪未进入本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是否已正常入校,要确保所有六年级学生全部升初中就读。

(四)县教育局教育股将严格按照各校招生计划办理学籍,局财务室将根据系统学籍拨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营养餐资金,如学校私自招收计划外学生,教育股不予办理学籍,对此产生的其他后果,由私自招生学校自行负责,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和营养餐资金拨付到原学校。

(五)全县各初级中学必须按此通知进行招生,如果不按此通知招生的,将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责任。

天柱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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