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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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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财建〔2017〕237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黔财工〔2017〕14号)和《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风险抵押金清退、专户销户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于2019年10月开始清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截至目前,仍有天柱昌隆公司六坑口、天柱火源耐火材料公司、天柱昌隆公司、贵州九源公司七分厂、贵州天柱坳田锰矿及交款人为杨平的六家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因无联系人、无人办理导致无法清退风险抵押金。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工作,请上述六家企业负责人收到此信息后于7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应急管理局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县应急管理局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移交县国库处理。

联系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白水路天柱县第三中学对面  

联系电话:0855-7557758(县应急管理局)

特此公告。


 天柱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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