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县纪委监委及省、州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推进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效,现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内容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一、举报范围
在清产核资、经营管理、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环节村干部监守自盗、侵占挪用,以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线索。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举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例如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线索;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线索。
(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方面。举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问题,例如对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线索;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线索;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过程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等问题线索。
(三)农村集体债务方面。举报负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线索;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线索;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线索。
(四)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举报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线索;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线索;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线索。
(五)农村集体其他方面。根据省州有关工作要求,举报农村集体资产闲置低效、集体土地大面积撂荒、集体资产确权混乱等有关问题线索。
二、线索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55—7558367,7557033;
(二)举报电子邮箱:tzxnjz@126.com;
(三)举报受理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经营服务站。
四、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鼓励举报人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以便核查反馈并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需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诬告陷害他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天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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