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电子卖场”平台运行以来,按照“全省一张网”部署原则,实现了省、州、县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商品品目全覆盖,真正实现一体化。“电子卖场”主要上架有办公设备类、办公家具类、印刷品及印制服务类、公务用车类等400余种商品品目。我县预算单位采购通过全流程业务数据化,真正实现“全方位、一体化、无盲区”实时监管的“阳光采购”。采购效率明显提升,采购人只需发布竞价公告,再由供应商自行报价,“动动鼠标”就能网上成交,让“跑腿采办”成为过去式。截至目前,天柱县电子卖场采购单位170余家,进驻商家300余家,上架商品总量18690余件。
二是细化平台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有效运行。为规范“电子卖场”管理,我县研究出台《关于天柱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电子卖场采购品目、限额和采购方式等内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指定品牌发起网上竞价;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项目报县财政局核实资金后再由采购人指定品牌发起网上竞价。今年以来,我县预算单位采购台式计算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类品目共计840余台,办公用品类品目共计7580余个。
三是交易方式灵活多样,满足多元化采购需求。电子卖场交易方式多样化(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定点采购、电子反拍),采购人根据需求选择便捷合理的交易方式。灵活多样的交易方式为采购人提供丰富的选择,使其能够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特点、市场状况和企业自身战略,精准匹配最合适的采购方法。这种多元化的交易方式不仅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还有效降低采购风险,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的浪潮中稳健前行。
“电子卖场”既为供应商搭建展示平台,也为采购人“货比三家”提供条件,有效解决政府采购价高质低、缺乏监管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同时,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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