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天柱县落实“三项组合服务”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增加城乡居民经济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分层匹配”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严格落实基础养老金调标补发政策,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10元,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提升到147.68元/人/月。
二是“代缴帮扶”化解困难群体参保难题。持续巩固拓展帮扶成果,充分发挥社保民生兜底作用,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等帮扶政策,帮助低保特困人员每人每年代缴50元,帮助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年代缴100元,为脱贫人口保留100元/年的最低缴费档次。同时,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定期协调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和残联等部门,精准比对核实缴费困难人员的基础信息,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帮助符合条件的缴费困难重残人员2488人代缴24.88万元,低保特困人员4662人代缴23.31万元,实现60周岁到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覆盖。
三是“参保扩面” 拓宽养老保险缴费范围。利用多种方式,多方面多维度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线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线上借助微信公众号、贵州社保、贵州人社等软件平台推广宣传参保缴费档次和养老金待遇领取等政策,联合17个乡镇(街道)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和登记办理服务,形成“政策知晓,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开展养老保险宣传60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688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