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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政府领导

   杨光杰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黄瑜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政府办、信访、外事、法制、国防教育、人防战备、应急管理、监察、审计、统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国资、物价、税务、工商、技术监督、金融保险、劳务输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信访办、县外事办、县法制办、县政府驻东莞办事处、县国教办、县政府应急办、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县国资办、县物价局、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联系县人大、县人武部、县总工会、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县银监办、县人民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工商银行、县信用联社、县农业发展银行、县人保公司、县财保公司、县太保公司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彭子培副县长:负责公安、消防、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处、建设、房管、市政、移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综治办、县调处办、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市政局、县移民局、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工商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罗敏副县长:负责科技、供销、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及经济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技局、县供销社。

   联系县科协方面的有关工作。
   李光坤副县长:负责经贸(体制改革、黄金管理、集体工业、商务)、物资、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乡镇企业(煤炭)、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环境保护、电力、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经贸局(体制改革、黄金管理、集体工业联社、商务)、县物资总公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乡镇企业局(煤炭工业局)、县环境保护局、招商引资局。
   
联系县电力局、县邮政局、县电信局、县移动通讯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通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杨祖恒副县长: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新闻、体育、民族宗教事务、教育、卫生和交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县民族局、县宗教事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红十字会、县交通局、县海事管理处。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联、县公路管理段、县征稽所、县运管所、县公路管理所、县航管所的有关工作。



    龙开泉副县长:负责计划、粮食、烤烟、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气象、农机、对口扶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烟办、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林业局(县林工商公司)、县水利局、县农业办公室、县扶贫办公室、县鱼塘水库工程管理处、县农机服务中心、县国营林场。
    联系县烟草局(县烟草公司)、省级粮库、县气象局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剑副县长: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旅游、档案、文史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政局、县档案局、县旅游局、县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团县委、县老年大学、县老龄委、县残联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杨昌文助理调研员:协助彭子培副县长工作。